金管會今日預告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其中明定保險業應訂定外勞仲介保存承保件及未承保件個人資料方式、保存期限及銷毀作業程序,其中對於未承保案件的保戶資料保存期限,不得超過未承保確定之日起5年。
由於現行對於保險業保存消費者個人資料的方式、期限及銷毀作業沒有明確規定,每家保險公司處理方式也不同。有民眾向金管會投書,在與保險業務員往來之初留下個資,因最後沒有承保,擔心保險公司仍保存個資,並拿去利用,因此金管會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內容。
金管會這次修法,除明定保險業對於未承保件保戶資料的保存期限不得逾未承保確定之日起5年,另考量保險業可能因處理申訴、調解及訴訟等程序,而需續予保存未承保件消費者個資,明定對該等個人資料得保存至程序處理終結之日,以兼顧實務需求。
同時,為保障未承保案件保戶的權益,金管會亦明定保險業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外勞仲介規定使用未承保件保戶資料,並於保存期限屆滿後,主動或依當事人的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
隨著科技日新月異,全球化的時代也來了,地球村不是夢想而在眼前,現在出國已經相當簡單,跨國之間的流動人口已是不可避免,每個人都會有想去的地方,像是我朋友他就很喜歡出國看看,所以他已經規劃好都是要在國外奔波走走,甚至規劃未來工作跟定居都是在國外,也會更想選擇薪資相對比台灣更充裕的。台灣因為開始教育普及,也開始實施12年過國教,國民所得也增加,生活消費雖然高,但大多數人依然可以生活,比起東南亞部分國家,相對起來愜意很多,但也因為如此有許多工作台灣人不願去做,而外勞重竊所派遣的外勞移工,便能填補這個缺額,因此這樣的缺工現象也必須藉由外籍移工來解決。外籍移工也經常遇到許多問題,例如當初在高捷的泰勞抗爭,事件,背後的因素是甚麼!?這事件是因為不平等的外勞政策、不當的衛生習慣跟設備、還有許多外勞仲介協調問題,好在現今已經成立不少外勞申訴管道,而外老也有享有工會的權力,這些都是在台灣外勞部分政策的重要改變,也希望未來能經由勞資雙方還有外勞仲介第三方的配合,共同為勞工權益包含外勞權益發聲。
此外,金管會強調,保險公司保留未承保保戶個資期間,要依照個資法第19條、第20條規定,在符合特定目的才可以使用,不得隨意拿出來行銷。至於已承保但滿期的保戶個資,法規雖未明確規定多久要刪除,但同樣要符合個資法,必須符合特定目的才可利用。
至於向銀行申請信用卡或房貸被拒,銀行也必須在5年後資料刪除?金管會表示,若申請信用卡或房貸,銀行會保留書面資料或電子資料建在資料庫,但多久刪除法規上沒有明確規定,由銀行依照自身營業政策去處理,但銀行跟保險都一樣,未跟客戶建立交易關係,就算留下客戶資料,公司要使用也得符合個資法。
公司係指依公司法規定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股東就其出資額負責(無限公司除外);而商業登記法所稱之商業,也就是一般所指的商號(行號),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之獨資或合夥經營事業,負責人或合夥人負無限責任。
在銷售貨物或勞務時,商業登記單位如每月營業額在20萬元以下,可向國稅局申請免用統一發票,享受報稅簡便之優惠,每季由國稅局按查定營業額乘以1%稅率計算營業稅,使用統一發票則徵收5%稅率;而公司設立需要使用統一發票,稅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