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稅務居民定義緊縮 台商避稅難

由於現行的大陸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台商或台幹可連續5年符合「稅務居民」條件後,第6年才開始境內外所得都要課稅。但隨著新個稅法明年啟動,過去台商每5年「坐月子」離境30天規避的做法,明年起擴大為183天後,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營運長劉惠雯比喻,坐月子恐怕已不夠,還得加上「育嬰假」才能滿足183天的離境要求。

安永(中國)企業諮詢公司深圳公司合夥人彭紹龍也說,自己居住香港每天到深圳上班,如果要避免被視為大陸稅務居民的話,只能每周二、三、四在大陸工作,但這不是人人都能做到,有一定的操作困難度。

觀察這次大陸個稅法內容大幅變化,其中最關鍵的是全球課稅「稅務居民」定義,將從「境內居住滿1年」緊縮為「境內有住所或1年內住滿183天」。

當大陸積極追稅,許多台商更關切如何安排台幹的境內外薪資節省稅負。但劉惠雯說這有兩點迷思外勞仲介,第一據大陸稅法,假設薪水部分在香港發放,但如果台幹工作地都在大陸,其實還是要在大陸申報;第二很多人以為沒在大陸待滿183天就不用申報,實際上卻需視情形而定,跟大陸有簽租稅協定是183天,類似台灣沒有的話就是90天。

外勞仲介的移工到底是怎麼篩選的呢,政府又該如何管控外勞的數量,這些外勞是否會變成社會問題, 犯罪率是否會增加等等,非法移工數量是否更多,是否有許多移工都不遵守規則或紀律,這些問題都是在1980年代中期發展時代以來,批次引進外勞的政策下出現的問題,直到現今也已經變成一個難以根治解決的問題,政府就算現在想要調整外勞開放的行業,也於事無補,提案出來後也當然遭到傳統產業的批評,原因不外乎是外勞派遣都被基礎工業還有高科技產業給引進,外勞在那邊待遇也不錯,我相信一定會更好,也希望傳統產業能夠振作起來,儘管外勞仲介的派工人力不足,也要繼續苦撐加油,相信一切都會更好的,也期待台灣的各項產業在與他國勞工共同努嚇嚇,可以達到最輝煌的時期。開放外勞並非台灣實施外交手段之一,單純是為了解決工廠的燃眉之急,工作短缺的問題,但即使當下缺工,也要詳細再三考慮,再從外勞仲介那裏引進外勞哦。

彭紹龍更指出,台外勞仲介商這種想在境內外分散薪資給付的規畫心態未來恐怕要改。以華南地區如廣東、深圳為例,如今稅局都會聘請人力諮詢專家,建立全球薪酬資料庫,透過外籍人才屬於哪國公司、多少年資、職位名稱估算合理的薪資區間,藉此判斷在大陸申報的薪水有沒有短報。

甚至大陸對台商在內的外企查稅力道越來越強且精準,彭紹龍舉東莞某知名外商為例,多年來僅申報20多位外籍員工且平均薪資1萬多元(人民幣,下同),但大陸稅局透過大數據分析追查,即便該公司主動補報,卻持續挖出更多漏報,最終追繳100多位外籍員工約3000多萬元。

台灣這座小島,先後容納了許多來自不同國家的異鄉人,或渡海前來開墾,或因戰爭來到此地。自開放引進外籍移工後,這22年來隨處可見越來越多東南亞臉孔。身處多元環境的我們,是否準備好了一個充滿同理心的社會,能彼此理解,互相學習且共同生存?男性移工多半從事漁工農務、進入工地或工廠,彌補了台灣基層勞力的缺口;將近九成的女性移工則進入醫院或家庭擔任看護或幫傭,肩負起原本應由國家福利承擔的長期家庭照顧工作。全球化下流動成為常態,人們跨越城鄉甚至國界以獲取更好的生活,無論是中國的北漂族、到鄰近國家當「台幹」的青年,或在政府廉價勞動力輸出政策驅使下大批離鄉打拼的印尼人,本質上並沒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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